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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与传媒学院“学习之星”评选方案

发布日期:2014-04-14     点击:

 

艺术与传媒学院“学习之星”评选方案
 
一、活动背景:
以大学生风采展示的形式,通过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,提高广大学生的文化素养,传播积极向上的大学校园文化,构建和谐校园。
二、活动时间:
20144月——6
三、、评比条件:
㈠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,端正的学习态度,刻苦的学习精神。
㈡、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,有较强的自学能力,能够合理支配时间,善于发现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规律。
㈢、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,学习成绩及综合排名名列前茅或获得过国家、省奖学金者。
㈣、在学习方面、学术科技、专业竞赛等各方面表现突出。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,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(包括通报批评)。
四、评比方法:
各班针对评比条件,由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。学生写好相关材料,附一张照片(生活照、证件照皆可)交到学工办。学院根据上报情况及最终投票结果,评选出艺术与传媒学院“学习之星”。
 
 
艺术与传媒学院          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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