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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事传温情 好事我先行”活动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3-05     点击:

“小事传温情 好事我先行”活动通知


为纪念学雷锋纪念日,深入践行和弘扬雷锋精神,引导大家将奉献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,营造互助友爱、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,特开展“小事传温情 好事我先行”主题活动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背景

为纪念学雷锋纪念日,深入践行和弘扬雷锋精神,引导大家将奉献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,营造互助友爱、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,特开展“践行雷锋精神,我做一件好事”主题活动。通过实践参与的形式,鼓励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,以实际行动传承雷锋精神,让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的理念深入人心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“小事传温情 好事我先行”

三、活动时间

2026年3月5日(星期四)—3月8日(星期日)

四、活动对象

艺术与传媒学院全体同学

五、活动内容

1. 活动期间,参与者围绕“践行雷锋精神,我做一件好事”主题,自主完成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,可涵盖校园服务、社区互助、文明劝导、关爱他人、爱护环境等方面。

2. 参与者以照片形式记录所做的好事,按要求进行图片拍摄,清晰体现活动内容与参与过程。(图片上标明班级+姓名+学号,上传至2074240467@qq.com)

3.参与者在发表图片后并附上50字的感悟与收获。

六、奖励方法

参与活动者到梦空间可以加分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1.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,严禁盗用他人图片,一经发现取消分享资格。

2. 活动期间尊重每位参与者的分享,文明互动,不发表恶意评价。

3.活动期间按时完成打卡,记录清晰完整,便于后期统计与展示。

4. 尊重他人隐私,拍摄记录时征得当事人同意,做到文明友善、举止得体。          

 

撰写:王军鑫

审核:滕裕薇

校对:贾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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