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刘一贤等4名学生转工作室的公示
为尊重学生意愿,发挥学生专长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,体现“以人为本,学以致用”的办学理念。根据《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转工作室工作实施办法》(艺术与传媒学院 发〔2018〕7号),经本人申请、学院审议,拟批准刘一贤等4名学生转工作室的申请。现将有关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序号 |
姓名 |
学号 |
专业 |
原工作室名称 |
转入工作室名称 |
1 |
刘一贤 |
1952180127 |
动画 |
动画专业第三工作室 |
动画专业第一工作室 |
2 |
张喻婷 |
1952180069 |
动画 |
动画专业第三工作室 |
动画专业第四工作室 |
3 |
马浩然 |
1952180031 |
动画 |
动画专业第三工作室 |
动画专业第四工作室 |
4 |
李庚辛 |
1851160048 |
风景园林 |
风景园林第一工作室 |
风景园林第二工作室 |
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艺术与传媒学院反映,信函、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。
公示日期: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8日
办公地点:艺馨楼301
E - mail:3420059958@qq.com
联 系 人:刘亚宁
艺术与传媒学院
2020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