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.00,艺术与传媒学院在318会议室召开了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岗位职责培训会,会议由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副院长李志港主持,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胡德强、各专业负责人、工作室负责人以及相关教学管理岗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培训会上,教学副院长李志港详细解读了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、工作室负责人岗位职责、学院督导员岗位职责等相关岗位的人员岗位职责,并重点对“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”进行了细致的阐释和明确的要求,让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,要求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,要关注工作细节,提升工作作风,态度要严谨,责任要明确,工作要有计划性。本次培训会的举办对进一步加强艺术院教学管理队伍建设,强化教师岗位职责,规范教学管理和教学组织,提升工作效率,改变工作作风,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。
(撰稿:肇辰;审核:柳伟;发稿:肇辰)